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排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等六大行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國際商報記者了解到,來自餐飲業、零售業的數位代表委員都建議取消限制,讓本行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以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2021年《連鎖企業基本情況》調查顯示,60%~70%的連鎖百強企業每年在數字化轉型的投入資金在500萬元以上。“(被優惠政策排除在外)不但削弱了實體零售業企業數字化轉型的能力,也使線上線下競爭更加不公平。”在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日前組織召開的2022年連鎖業兩會代表媒體溝通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表示。
洪明基指出,零售業為實現線上線下融合,不斷加大在互聯網及大數據方面的研發投入,獨立開發適用于本企業的小程序、APP、會員商城等。為適應新業務模式的發展,處于研發投入初級階段的零售業一方面需要大量學歷高、技術能力強的科技型人才,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需要購買各類先進設備、軟件以適應其研發活動。初期研發投入巨大,大額的研發支出使轉型中的零售企業舉步維艱。例如,永輝超市2020年銷售額為1045億元,研發費投入達2.66億元;天虹百貨2020年銷售額為296億元,研發費投入達5500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指引》中提示,“研發活動的特征是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洪明基認為,從指引的定義來看,零售企業獨立開發適用于本企業特色的軟件產品以及大數據分析平臺等研發技術完全符合加計扣除規定的研發活動。
“研發費用若能明確歸集,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將會提高零售業的科技創新積極性。放寬加計扣除行業限制,可大幅減輕企業負擔,使企業在大膽嘗試科技創新活動時無后顧之憂。”洪明基在提案中表示,“商請有關部門認可零售業符合研發費加計扣除行業條件并取消其限制,以提高全行業科技創新積極性。”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飯店協會副會長、千喜鶴公司董事長劉延云也指出,當前,餐飲業不斷推進高質量發展,正經歷從量到質的深層次變革,特別是餐飲企業的“明廚亮灶”、廚房革命等已廣泛采用智能科技管理。在探索創新“餐飲+科技”“餐飲+體驗”等新模式新消費,以及餐飲規模化、工業化、標準化發展方向和智能化監管的過程中,餐飲企業投入了大量研發費用。
劉延云建議,將餐飲業納入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允許餐飲行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促進餐飲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提質增效,為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體驗新期待而不斷努力。(閻 密)
來源:中國商務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