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前不久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今年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我國將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減貧目標,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幫助這么多人脫貧,這對中國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義?!备母镩_放4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脫貧攻堅制度體系,譜寫了人類反貧困歷史的嶄新篇章,在扶貧脫貧領域取得的成就和經驗,為全球減貧事業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脫貧成就為全球貧困治理作出了直接貢獻
貧困和反貧困一直是全人類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雖然全球化極大地促進了世界經濟的發展,但是世界貧富差距依然日益擴大,全球貧困問題并沒有得到徹底地解決。聯合國發布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把“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列為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之首。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持續開展以農村扶貧開發為中心的減貧行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有組織有計劃的大規模開發式扶貧。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標志性指標,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扶貧開發進入脫貧攻堅新階段,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從減貧速度上看,中國明顯快于全球。目前,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接近完成,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從減貧數量上看,中國是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改革開放40年間,中國共減少貧困人口8.5億多人,對全球減貧貢獻率超70%,創造了世界減貧史上的“中國奇跡”。
中國在減貧領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直接有力地推動了全球減貧事業的進程,堅定了全世界消除貧困的信心。
精準扶貧為全球貧困治理提供了中國方案
貧困是一種世界現象。為此,西方學者對貧困問題進行了許多具有建設性的思考,以“涓滴理論”為例,認為貧困問題的解決主要依賴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持續提高,即使沒有社會政策的干預,經濟發展的滴漏效應也會影響到社會的貧困階層,從而使得社會貧困問題隨著經濟發展而自然得到解決。由于這一理論僅從經濟學的視角來思考貧困問題,使貧困人口常常處于被動接受狀態,難以從根本上消除貧困、遏制返貧。
如何脫貧?如何防止返貧?關于這些問題,中國給出了自己的方案。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基于反貧困問題的現狀和特點,開出了“精準扶貧”的“藥方”。
關于精準扶貧方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注重抓“六個精準”。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傲鶄€精準”覆蓋了扶貧對象識別、幫扶和管理等各個環節,貫通了扶貧開發全流程,能夠有效引導貧困群眾參與脫貧,做到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項目資金跟著人走,確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眾、扶到群眾最需要扶持的地方。精準扶貧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區別不同情況,對癥下藥、精準滴灌、靶向治療,有效解決了“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等一系列問題。
中國精準扶貧強調“智”“志”雙扶,激發出貧困戶脫貧攻堅的內生力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發生的返貧現象。對于如何解決貧困戶返貧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戶加強監測,提前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保持現有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扶上馬送一程,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也是中國脫貧攻堅事業能夠取得長期穩定成效的重要原因。
精準扶貧方略不僅對中國減貧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且對于國際貧困治理理論的創新,對于推動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快擺脫貧困,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以人民為中心”的制度安排為全球貧困治理貢獻了中國經驗
古今中外治國理政都繞不過“反貧困”這件大事,一個國家的經濟繁榮具體體現在全體人民的民生改善上。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人初心和使命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我們在脫貧攻堅領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彰顯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br data-node-type="Break"/>
我們黨的初心就是為人民謀幸福,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是我們黨的莊嚴承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實踐證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根本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制度優勢,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制度保障?!耙匀嗣駷橹行摹钡闹贫劝才牛瑸槿蜇毨е卫碡暙I了中國經驗。
(作者單位:中共浙江省委黨校)